(2024年10月30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飞为蒙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连宝为蒙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辉江为蒙城县人民法院城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薛少华为蒙城县人民法院乐土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汪丽为蒙城县人民法院小涧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张小毛为蒙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飞的蒙城县人民法院城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连宝的蒙城县人民法院小涧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辉江的蒙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雪艳的蒙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飞的蒙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