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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0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春光同志提出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薛先锋同志提出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蒙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春光、薛先锋同志的辞职请求。报蒙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