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制定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发文程序,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对照发文标准,对照《蒙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材料公文格式标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行文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一律退回。二是严格执行发文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明确机关各工委不论以任何形式向乡镇(街道)人大发文,均须向办公室登记备案,从源头上减少任性发文。截至2023年7月底,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核发各类公文55件,均符合程序、时限和质量要求,各类公文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2.73%。三是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杜绝用“会议”落实会议而忽略实效的做法。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优化会议流程,让干部卸下不必要的负担,把工作重点落在实处。在提高会议实效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不陪会,按照能合则合、能短则短的原则,压缩会议环节和程序,明确专题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除法定会议、涉及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他会议时间控制在1.5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