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在开展调研活动前,积极组织参与调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与调研相关的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为提高调研质量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在邀请代表时也要充分考虑其行业特点,尽量邀请对调研课题相对熟悉、专业相近的代表参加,发挥其特长优势,防止“外行”调研“内行”。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调研时既要看成绩,也要看不足,既要看有准备的,也要看无准备的,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看到真实全面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履行好自身职责提供保障。三是坚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在调研活动结束后,筛选出最典型、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质或找出事物的内在规律,形成有分量、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