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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30 08:30 作者:慕冬冬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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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决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机关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机制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正式决策前,始终坚持充分调研、充分论证、充分讨论,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归档工作,努力形成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监督有效、规范决策的闭环效应,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三)坚持民主决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始终坚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全程参会督导,全程监督检查,夯实机关廉政建设,强化对机关干部的日常考核研判,在机关内部形成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将“三重一大”工作与人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章立制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狠抓贯彻落实。机关各委室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度,牢固树立执行理念,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做好后评估,及时归好档,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问责机制。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对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点环节必须签字背书、留有痕迹;加强对机关各委室的监督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 严的纪律抓好“三重一大”工作,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