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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部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出缺的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2月安排部署县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各选区选举于12月26日依法进行,补选了11名县人大代表。
12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对补选1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选举符合法律规定,补选工作程序合法,选举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