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职公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和向宪法宣誓仪式-蒙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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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职公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2-02-13 08:30 作者:邵怀光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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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蒙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人事任免议案。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考察了拟任职人员的基本法律知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被任命人员面对国徽,整齐列队,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27名新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宣誓仪式,是为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践行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更好地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