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视察调研避免两种现象-蒙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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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视察调研避免两种现象

发布时间:2014-06-03 16:04 作者:人选工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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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人大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是人大开展活动、促进代表履职的重要要形式之一。 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要避免两种现象:一是图形式走过场,为视察而视察,为调研而调研,按照年初计划例行公事。二是匆匆组织,草草收场,临时见缝插针安排活动,主题不突出,目的不明确,事后无结果,成效难体现。
  要避免“两种现象”就要把握好“四个度”: 一是选题要有“深度”。从“人民群众的诉求;如何科学发展;制约发展、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深层原因;如何抓根本,破解难题”方面把握。 二是引导代表在认识上要有“高度”。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当家做主;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几个方面把握。 三是代表在视角上要有“广度”。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时不应局限于身份、职业和自己熟悉的“小圈子”,应该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情都应纳入视野。 四是组织工作要有“力度”。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加,被视察对象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新闻报道要跟上。这样以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了,代表感觉被重视了,取得的效果自然会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