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债务监督,防范财政风险 ——蒙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蒙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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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债务监督,防范财政风险 ——蒙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8 10:30 作者:张颖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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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卿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杰,副主任李星、彭静,办公室主任焦平林参加了会议。

会上,焦平林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意见》就推动完善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有关政府债务的内容、规范人大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的内容和程序、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的监督、加强组织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工作要求。《意见》的印发实施,对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压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刘卿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审计部门要建立完善债务审计监督制度。三是强化债务管理监督。树立发展理念,处理好惠民生与投资的关系,加强县属国有公司运营监管,增强项目风险、绩效意识,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加快推进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强化对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